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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信息筹建中心召开示范城市金保工程建设座谈会
(日期:2007-05-30 20:54:43   来源:)
 
 

          6月6日下午,厅信息筹建中心在西北宾馆召开了示范城市金保工程建设座谈会,酒泉、天水两个示范城市劳动保障局主管信息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李国喜副厅长出席会议并对示范城市的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天水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蔡小林、酒泉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杨政礼分别汇报了两个示范城市金保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天水市目前已成立了工作机构,建好了95平方米的中心机房,购置了300多万元的硬件设备。酒泉市完成了数据中心机房的室内装修和综合布线工作。
        赵瑜处长传达了劳动保障部信息化工作座谈会议精神,通报了我省金保工程进展情况。
        最后,李国喜副厅长针对示范城市建设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天水、酒泉、省本级是劳动保障部确定的金保工程建设示范城市。通过抓示范城市,不仅能够加快这些城市的建设步伐,也能够为其他市州树立样板,积累经验,带动全省金保工程的全面发展。劳动保障部和省劳动保障厅高度重视示范城市的建设工作,连续召开了一系列会议,专题研究金保工程建设,就示范城市的有关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酒泉、天水两个示范城市前一阶段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的来看,我省金保工程示范城市建设相对滞后,无论建设进度、建设成果,与全国其他示范城市相比,与劳动保障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工程进度缓慢、有些工程尚未启动。从现在起,酒泉、天水两个示范城市劳动保障部门的主要领导,必须要有以下三点认识:第一,示范城市是由劳动保障部确定的全国“示范”,示范城市一定要先行启动,加快进度;第二,示范城市金保工程建设是全省金保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的进度直接影响到全省金保工程的建设;第三,示范城市金保工程建设也是自身能力建设、基础建设的重要部分。
他要求两个示范城市要明确任务,认真做好示范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2007年是我省金保工程一期建设关键的一年,也是部里对全国示范城市实施验收的一年。根据劳动保障部的总体要求和省上的具体安排,示范城市建设的主要目标就是年底通过部里验收,为此必须明确以下任务要求:
(一)明确时间要求。今年7、8、9三个月,示范城市金保工程建设全面启动,基本建成,9月底前省上核查,年底迎接部里验收。
(二)明确建设内容。示范城市要按照《金保工程示范城市建设状况评估标准》(劳社信息函〔2005〕7号)开展工作,根据《金保工程示范城市评估验收实施方案(讨论稿)》的要求展开自查,发现问题,逐一解决。
(三)明确建设资金筹集渠道。根据金保工程资金筹集原则,各地建设资金以同级政府、同级财政投入为主,省级给予适当补助。省上从全省金保工程建设经费中拨出一部分,给予示范城市适当的资金补助,各市要按照1:0.5的比例逐步筹集配套资金,保证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四)明确资金管理原则。两个示范城市要严格按照金保工程补助资金的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所有设备和服务的采购,都要纳入政府采购程序。省厅将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纪、违规使用资金的现象,将没收全部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明确建设的标准。部里下发的《金保工程示范城市建设状况评估标准》就是我们建设的标准,必须坚持按标准建设,机房环境、硬件设备、软件开发、联网应用等都要达到标准。
他强调,两个示范城市劳动保障部门都要加强领导,为示范城市金保工程建设提供保障。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情况沟通机制、建设的推动机制和工作检查制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示范城市金保工程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