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劳社函〔2005〕182号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就业服务局(促进中心)、劳务工作办公室(劳务经济管理局):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2006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和“春风行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5〕224号)精神,定于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和春节后一段时间,在全省开展以帮助困难人员再就业为目的的2006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和以加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就业服务为目的的“春风行动2006”。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组织。各市州要将开展“两项活动”作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5〕82号,以下简称省政府《通知》)精神的重要措施,作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的大事,作为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基础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精心安排,务必抓紧抓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加强系统内各有关单位和经办机构的协调组织,并主动与财政、农牧、民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支持配合。省劳动保障厅成立开展“两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朱志良任组长,副厅长陈一为、吴铁鸿任副组长,成员有厅劳动保障监察处处长尚天、厅职业技能培训处处长江祥农、厅就业处处长王延平、省劳动保障厅监察局局长杨树成、省就业促进中心主任马定保、省劳务办主任王百平、省职业技能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主任康纯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就业处,具体负责指导和协调工作。各地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协调各有关单位认真开展“两项活动”。各地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按时完成预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省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进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二、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各地要按照本通知所附“两项活动”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当地的“两项活动”的具体方案和计划,重点围绕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实际需要,提供有针对性、实效性、适用性的服务,创新工作手段和工作措施,保证“两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保证资金到位,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各地要在分解下达2006年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和做好2006年就业再就业资金测算的过程中,对“两项活动”涉及的各项资金提前做出计划安排,并主动协调财政部门,重点落实“两项活动”所涉及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保证资金的及时到位。 四、广泛收集就业岗位信息,提供就业服务。各地就业服务机构、劳务工作机构以及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利用省内、省外和国内、国外劳动力和人才市场就业信息资源,广泛收集培训信息和劳务派遣、劳务输出就业信息,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服务。 五、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工作实效。各地要抽调专门力量,组成督导组,对 “两项活动”实际开展的效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厅将组织人员对重点地区进行检查,了解“两项活动”的具体实施情况。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建立全省“两项活动”情况旬报制度。 六、集中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新的就业和再就业政策以及“两项活动”的具体内容,将新的政策信息和就业信息送到就业困难人员和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手中,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请各地按照附件中有关报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相关统计信息的要求,及时将有关材料报我厅。 省厅就业处联系人:解 磊 联系电话(传真):(0931)8440133 省就业促进中心联系人:李瑞霞 张荐 联系电话(传真):(0931)8440593 8440120 电子邮箱:gslwpq@tom.com 附 件:1、2006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方案 2、“春风行动2006”工作方案
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00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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