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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7-03-15 15:13:25   来源:)
 
 

甘劳社发〔2006〕59号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就业服务局(促进中心):
        2005年11月,劳动保障部召开了全国就业政策座谈会,会后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5]36号)。2005年12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5]96号),有关部门制定了配套政策文件。省委宣传部、省劳动保障厅转发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劳动保障部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宣传提纲,对再就业宣传工作提出了要求。为了落实新积极就业再就业政策,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和再就业,根据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活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4月10日至5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活动,现将《全省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就业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这次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要将宣传活动作为推动政策落实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通过撰写文章、答记者问等多种形式,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亲自参与,营造声势和氛围,强化宣传工作力度。
二、宣传活动要讲求实效。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协调财政、税务、工商、银行等主要政策执行部门,开展联合宣传,共同做好政策宣传和政策解析。要侧重最需要明确的认识问题和下岗失业人员关心的热点问题,答疑解惑。
三、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的组织策划,指导县区做好工作,通过上下联动,切实将政策宣传到下岗失业人员、宣传到企业、宣传到基层单位,增强实效。
四、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步继续做好再就业宣传工作的设想和建议,于5月12日前一并报我厅。
联 系 人:何永强  张登明
电话、传真:0931—8440166  8440169

附件:全省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二OO六年四月三日


全省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安排,经研究,于4月10日至5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活动。
一、就业再就业宣传的重要意义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安国之策,是关系民生和社会和谐的大事。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我省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和工作责任制,强化工作措施,重点明确,措施得当,思路开拓,落实有力,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特别是在增加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大力开展劳务输出和劳务派遣、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必须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全面、完整、准确地宣传就业再就业有关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宣传活动,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努力使就业再就业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二、主要内容
1、2002年以来,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成绩,开展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的成就。
2、新形势下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总体要求。
3、中央、省上和各地制定的金融支持、财政投入、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税费减免等积极就业再就业政策、各有关部门制定的配套文件和实施意见等。
4、各地、各部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经验和做法,社会各界对就业再就业工作关心与支持的典型。
5、企业多渠道吸纳就业和做好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的典型;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通过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实现再就业的典型。
6、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培训机构切实做好再就业服务的典型。
7、宣传解决体制转轨遗留下岗失业问题的政策规定,重点宣传解决好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和困难群体就业问题的政策规定。
8、宣传申请《再就业优惠证》和《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认定证明》的有关政策规定。宣传以人为本就业服务的政策规定。宣传促进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的政策规定。
三、宣传形式、方法和步骤
        各有关部门要与省、地两级新闻单位配合,以舆论宣传为主要方法,有组织、有计划、全方位、多视角地开展宣传。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开办专题节目、开辟专栏、开设热线等多种形式,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向社会宣传做好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新的就业再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要在相关的劳动保障报刊、杂志和社区政策宣传栏开辟促进就业专栏,广泛宣传促进就业的政策内容和享受方法。要利用各级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包括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以及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等,张贴宣传品、发放宣传册,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主动热情地向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同时,要紧密结合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到民营企业就业,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推动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整个宣传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4月10日至20日,重点进行就业和再就业形势、任务、政策的宣传。各级新闻单位要对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及劳动保障、财政、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和单位安排专访和专题讲话。
第二阶段,4月21日—30日,重点进行各项新就业、再就业方针政策的专题宣传。宣传各地党委、政府制订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的基本内容和操作办法。各新闻单位要宣传再就业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具体政策,宣传全社会对再就业的关心、支持的活动和措施。
第三阶段,5月1日—10日,重点宣传就业再就业工作经验、典型。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好做法。召开下岗失业人员座谈会,现场解答和解决各种问题。各地要开展送就业再就业政策进街道、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家庭“五进”活动,区分不同的政策对象,采取政策宣讲、送宣传手册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就业再就业政策。利用劳动保障网站、劳动力市场网站、举办就业再就业政策培训班和创业培训班,宣传就业再就业政策。
四、组织领导
        这次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活动省劳动保障厅牵头,各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实施。具体由厅就业处、省就业促进中心负责协调落实。各市州可成立相应的就业再就业宣传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