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劳社发〔2006〕49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就业服务局(促进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精神,推动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按照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关于联合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6〕20号)要求,根据《甘肃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关于合作推动就业与再就业工作》的协议,经研究,定于2006年4月10日至16日在全省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和主题 活动名称:“2006年民营企业招聘周”(以下简称“招聘周”) 活动主题:发展民营经济,落实扶持政策,开拓就业天地。 二、活动方式 “招聘周”由各级劳动保障、工会、工商联共同举办和组织,以鼓励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组织农民工进城就业为重点,以收集用工信息、举办招聘活动为主要形式,在全省组开展。其中,兰州、白银、金昌为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确定的100个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重点城市;天水、平凉市为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工商业联合会确定的全省民营企业招聘周重点城市。 三、活动方式 (一)收集整理用工信息 在开展“招聘周”活动前,以各地工商联为主,三方互相配合,收集当地民营企业提供的岗位需求信息,及时汇总并提供给三方所属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机构。 (二)集中开展招聘活动 以三方所属职业介绍介绍机构为主体,集中一周时间,在各市(包括县级市)及全省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为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和城乡各类求职人员提供岗位信息。同时,可组织部分职业介绍培训机构进入招聘现场,为有意委托培训的民营企业和有意参加技能培训的求职者提供培训服务。 (三)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 要将“招聘周”活动与宣传新的就业再就业政策结合起来。在“招聘周”期间,同时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周活动。通过印发宣传品、摆放展板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现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新的就业再就业政策。 (四)有效开展再就业援助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总结2006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工作经验,结合招聘周活动继续开展再就业援助,逐步建立再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 (五)及时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要将“招聘周”活动与推动落实新的就业再就业政策结合起来,在“招聘周”期间,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在职业介绍机构采取集中办公等方式,为广大民营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权益维护等项服务。对于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民营企业,要及时兑现税收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如当时难以兑现,由相关部门负责限期落实到位。 (六)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招聘周”期间,要对参加招聘的求职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社会保障和参加工会等方面进行指导,将招聘录用信息向求职人员进行反馈,并为他们提供劳动争议等法律援助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将“招聘周”活动作为推动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重点,精心组织安排,切实抓紧抓好。为了加强对这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联合成立了甘肃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李德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李宏宇,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副组长:吴铁鸿,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朱亚丽,省总工会副主席;张勇,省工商联副会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就业处,办公室主任:王延平,省劳动保障厅就业处处长。组成人员:江祥农,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培训处处长;何永强,省劳动保障厅就业处副处长;张登明,省就业促进中心副主任;王百平,省劳务办主任;康纯梅,省职业技能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主任;王以伟,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路延祖,省工商联经济联络部部长。各市、州也要成立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总工会、工商联参加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统一部署,制定工作计划。 (二)协调配合。各级劳动保障、总工会和工商联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分工责任,充分调动和发挥三方的职能作用与各自优势。各级劳动保障巴拿马要广泛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各级总工会要重点做做好招聘周期间下岗失业人员的权益维护;各级工商联要组织好民营企业的岗位信息提供工作。 (三)精心组织。请各市、州劳动保障局于3月15日前将本次活动的三方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单位、职务和电话,上报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工商联要认真组织民营企业岗位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于3月17日前将民营企业空岗信息等有关情况报省工商联。招聘周活动具体安排将于3月30日前印发各地,请各地及早做好准备工作。兰州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工作计划由兰州市劳动保障局牵头,总工会、工商联参加。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届时参加兰州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 四、注重效果。对于参加招聘周活动的民营企业,各地劳动保障、总工会、工商联要为他们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权益保障、政策落实等服务。要通过就业跟踪卡等形式,跟踪了解招聘周中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求职人员的最终就业状况,以确保招聘周活动效果。 省劳动保障厅联系人:何永强 张登明 联系电话:0931—8440166 8440169 省总工会联系人:王以伟 徐临娜 联系电话:0931—8821607 8821535 省工商联联系人:陈昊 赵晓轩 联系电话:0931—8586170 8586171
二00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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