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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07-10-26 22:16:30   来源:)
 
 

甘劳社发〔2007〕76号

各市、州委宣传部,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今年继续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指示要求,为进一步落实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和全民创业政策,促进城乡就业和再就业,经研究,定于2007年下半年开展全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宣传活动。现将《全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宣传活动方案》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宣传、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要将宣传活动作为推动政策落实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和参与,营造声势和氛围,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二、宣传活动要讲求实效。要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宣传改善零就业家庭生活和扶持创业的政策措施,宣传最需要明确的认识问题和城乡劳动者关心的热点问题,答疑解惑。要宣传省政府实施《关于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6]75号)一年来的成效、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典型、创业典型、社会各单位开发就业岗位的做法等。
三、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步继续做好宣传工作的设想和建议,于12月15日前报省劳动保障厅就业处、省就业促进中心。
联系人:张  荐     电  话:(0931)8440120

附件:全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宣传活动方案


二OO七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全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宣传活动方案

         为建立健全再就业援助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定于2007年下半年开展全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宣传活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甘肃时提出的“要继续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门路,切实搞好就业培训,不断改善就业和创业环境。”的指示精神,坚持以团结稳定鼓劲的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加强和深化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和全民创业活动宣传报道,为完善就业援助机制,推动全民创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开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的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二、宣传目的
         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宣传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和全民创业活动,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推动全民创业,使就业援助机制更加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创业环境更加良好,创业活动更加活跃,创业成果不断涌现,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不断增强。
三、宣传内容
(一)深入宣传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政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5]96号)和部门配套政策文件,重点加强省政府《关于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6〕75号)的宣传。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国家和省上新就业再就业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就业政策得到普及,帮助零就业家庭人员进一步了解掌握政策,用好政策。
(二)深入宣传全民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农民创业政策,支农惠农政策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宣传城镇复员退伍军人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扶持他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宣传省外人士投资创业、高级人才留省创业、大学生创业等优惠政策。特别是加大推动全民创业的金融支持政策宣传力度。宣传扶持个人和小企业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三)深入宣传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和创业典型。要大力宣传自主创业先进典型经验,表彰自强不息、自主创业的先进人才,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树立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竞争就业的新观念。宣传下岗失业人员个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中表现出来的转变观念、艰苦创业的感人事迹。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典型引路,努力创造全民创业的服务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人文环境,在全社会营造一个理解、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励广大劳动者自强不息再创新业。
(四)深入宣传典型经验。宣传各地各部门在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和全民创业活动中的特色做法,特别是在开发就业岗位、落实税费减免、资金投入、信贷支持以及加强就业服务、开展创业培训等方面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深入挖掘各地各部门在工作中的创造性经验。宣传各地各部门结合下岗失业人员思想和生活实际,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实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等方面创造出的各项新经验和新举措。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进一步推动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和全民创业活动取得的新进展和新成效。
四、宣传形式、方法和步骤
         宣传活动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团结稳定鼓劲的方针。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与各级新闻单位联系,为新闻宣传创造条件。各级新闻单位要紧紧围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这一主题,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深入的宣传。各地宣传、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开展灵活多样的、群众喜闻乐见的社会宣传活动。整个宣传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7月1日—30日,进行就业和再就业形势、任务、政策的宣传,重点是对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和全民创业活动有关政策的宣传。各级新闻单位要对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及宣传、劳动保障、财政、民政、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和单位安排专访和专题讲话。省劳动保障厅编印《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政策读本》,免费发放到零就业家庭。
第二阶段,8月1日—9月30日,重点进行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典型的专题宣传。开展创业典型事迹报告会。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组织开展先进典型经验巡回演讲活动。各新闻单位要指派专人跟踪宣传报道,制作专题片在主要媒体定期播放宣传。
第三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重点宣传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和全民创业活动的新经验和好做法。组织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交流经验,改进措施。开展市(州)、县(区)间的交流活动,结合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兄弟地区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改进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经验交流工作,确保深入开展,务求取得实效。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关系到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问题,全民创业活动是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主要途径之一,这两项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可操作性,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把这次宣传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再就业宣传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亲自指挥和把关,精心制定宣传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二)深入基层,务求实效。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的记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传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和扶持创业的政策;多报道各地各部门在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和全民创业工作上探索创造的先进做法、新鲜经验;多报道创业成功人员转变观念、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的先进典型。要积极改进宣传手段,多运用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宣传形式,努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实事求是,努力贴近下岗失业人员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