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劳社发〔2006〕253号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就业服务机构、劳务工作办公室(劳务经济管理局): 为了贯彻落实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2007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6〕266号)和劳动保障部2007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专题活动工作部署视频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和春节后集中一段时间,在全省开展以帮助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为目的的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和以加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就业服务为目的的“春风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组织。各市、州要将开展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和“春风行动”作为贯彻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的重要措施,作为进一步做好2007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的大事,提早谋划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加强系统内各有关单位和经办机构的协调组织,并主动与财政、农牧、民政、公安、工商、人事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支持配合。我厅有关领导将参加兰州市“两项活动”启动仪式和相关活动。各地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协调各有关单位认真开展“两项活动”。 二、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当地“两项活动”的具体方案和计划,重点围绕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实际需要,提供有针对性、实效性、适用性的服务,创新工作手段和工作措施,保证“两项活动”取得实效。“两项活动”具体方案计划报厅就业处。 三、保证资金到位,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各地要在分解下达2007年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和做好2007年就业再就业资金测算的过程中,对“两项活动”涉及的各项资金提前做出计划安排,并主动协调财政部门,重点落实“两项活动”所涉及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资金,保证资金的及时到位。 四、广泛收集就业岗位信息,提供就业服务。各地就业服务机构、劳务工作机构以及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利用省内、省外和国内、国外劳动力和人才市场就业信息资源,广泛收集培训信息和劳务派遣、劳务输出就业信息,为求职人员优先提供扶持和帮助。 五、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工作实效。各地要抽调专门力量,组成督导组,对“两项活动”实际开展的效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厅将组织人员对重点地区进行检查,了解“两项活动”的具体实施情况。 六、集中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我厅编印《甘肃省就业再就业援助工作手册》,免费配发各市州。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以及“两项活动”的具体内容,将新的政策信息和就业信息送到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和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手中,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请各地按照附件中有关报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相关统计信息的要求,及时将有关材料报我厅。 厅就业处联系人:解 磊 联系电话(传真):(0931)8440133 省就业促进中心联系人:张荐 联系电话(传真):(0931)8440120
附件:1、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方案 2、“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方案
一、主题 “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相助”。 二、重点援助对象 1、尚未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和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灵活就业和被企业吸纳,但没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人员。 3、已领取了《再就业优惠证》且已自谋职业或被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吸纳就业的尚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的下岗失业人员。 三、工作目标 1、为每一位重点援助对象发放一份就业政策宣传手册。 2、为每一位重点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援助计划,开展一 次培训,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包括落实就业岗位和落实相应补贴政策等服务承诺。 3、为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发放一份就业援助手册。 4、为每一位已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5、为尚未就业的困难就业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就业岗位信息。 四、时间安排。从2007年1月8日(星期一)到2月8日(星期四)集中开展再就业援助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 五、工作内容 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的主要内容是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技能、送温暖和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简称五送一落实)。 (一)送政策 1、将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汇编成册,免费发放到每一位援助对象。 2、将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有关政策文件编印成宣传册,免费发放到城镇零就业家庭。 3、各市州要抽调业务骨干组成送政策宣传小组,深入到各有关企业单位和就业服务经办大厅、教室以及重点援助对象家庭,开展政策咨询。针对不同人员的特点,讲透政策内容,说明办事途径和方法。 4、各市、州要在劳动力市场服务大厅,于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每周集中半天开展一次送政策活动。 (二)送岗位 1、通过公告栏、新闻媒体、宣传单、网站等多种形式发布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就业岗位信息。 2、要开展上门服务,向每一位有就业愿望的援助对象提供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岗位就业岗位信息。 3、各地劳动力市场(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要举办多种形式的就业洽谈会和招聘会,特别是要到就业困难人员集中的企业和地区,组织专场招聘会,将就业岗位直接送给困难就业人员。 4、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和有关部门,集中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 5、积极开展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创业促就业活动,兴办就业实体,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 为重点援助对象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和推介、创业培训、劳务派遣、跟踪扶持等一系列服务活动。 (三)送技能 1、选择市场有需求,且适合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的职业(工种),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或其他方式确立一批技能培训项目。 2、向每一位愿意接收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援助对象提供免费培训和鉴定信息。 3、要积极为就业重点援助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各种类型的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培训和焊工、电工、厨师等实用性强的培训。 (四)送服务 1、依托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就近为援助对象提供相关的劳动保障服务。 2、将组织实施“援助月”和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结合起来,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人本服务的具体措施,逐步做到制度化。 3、组织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为每一位急需就业的重点援助对象开展一对一的免费就业服务,针对其在求职就业、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和其他劳动保障政策方面的不同需求,确定具体服务内容,采取上门服务、集体职业指导、发放政策宣传资料、在街道和社区张贴岗位和培训信息等方式,为再就业援助对象服务。 (五)送温暖 1、积极配合民政、国资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 2、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 (六)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1、对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4050”困难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逐一落实每一位援助对象的社保补贴,按照新政策增加医疗保险补贴。 2、落实在社区工作的劳动保障协管员的岗位补贴,结合工作业绩考核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岗位补贴标准。 3、对已灵活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组织其申报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并帮助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4、对在公益性岗位上新安置的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全面落实新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摸清重点对象,确定援助范围。各地要在过去建立的各项基础台帐和统计表册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查、上门走访等具体方式,摸清本地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尚未实现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确定重点援助对象,社区进行摸底调查,初步确定名单,街道开展复查,确定名单后,汇总报送县级劳动保障部门。 (二)周密部署,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县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系统内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业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务输出工作机构都要参加援助月活动。对每一位援助对象提供一对一服务,并实行再就业援助卡记录制度,记录具体的服务情况和效果。 (三)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完成任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援助月活动方案,协调财政部门落实宣传册印制、业务等活动经费,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搞好相关统计,及时上报情况。各地请于2007年1月10日前将再就业援助活动工作计划报我厅,于2007年2月12日前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情况总结和相关统计表(附表1)报我厅。
附件2
“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一、主题 “进城务工,帮您解难”。 二、重点服务对象 准备外出务工、新进城务工和已经在城市中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三、工作目标 (一)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外出务工前,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为其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 (二)进城后,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开展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三)求职期间,所有公共就业服务绍机构和推荐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要为其提供诚信服务。 四、时间安排 2007年2月26日到3月31日。 五、工作内容 (一)发放“春风卡” 1、“春风卡”由各市州劳动保障局统一印制、免费发放。2、劳动力输入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要重点介绍公共职业 介绍机构联系方式、诚信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名单、求职就业指南、维权注意事项、举报电话、城市生活安全须知和劳动力市场需求情况等内容。3、劳动力输出地要重点介绍农民工进城务工基本常识、维权注意事项、主要劳动力输入城市名单及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电话等内容。 (二)免费开放就业服务场所 1、劳动力输入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都要向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开放,并提供免费政策信息咨询和职业介绍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还要整顿、规范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零工马路市场,设立专门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大厅。 2、劳动力输出地的县乡就业服务机构要以多种方式为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推荐民办职业介绍机构 1、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在春节前,对经审批设立的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面向社会推荐一批服务规范、信息充足、工作专业、群众满意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授予2007年“放心职介服务机构”标牌。标牌由各市、州制作。 3、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要广泛宣传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引导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到民办合法职业中介机构求职。 (四)提供进城就业岗位 1、利用春节后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集中返城的时间,举办形式多样的招聘用工洽谈会,提供适宜的就业信息和岗位,并免费服务。 2、开展面向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就业政策咨询周活动。各地要印发劳动保障机关政策宣传材料,并免费发放。 3、劳务工作机构要对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开展进城务工基本常识等培训。 4、劳务派遣组织要广泛收集用工信息,开展针对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派遣就业工作。 5、劳动力输出地劳务工作机构要在春节前掌握一批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进城务工的信息,积极开展有组织地劳务输出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劳动力流动的实际情况,以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活动期间切实得到服务为目标,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将“春风行动”落到实处。 (二)加强管理,诚信服务。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要联合公安、工商、人事等部门在此期间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活动,严厉打击假借职介进行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市、州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与服务,通过宣传诚信服务理念和树立诚信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典型等方式,在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中倡导诚信服务。 (三)加强培训,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组织有培训意愿的进城务工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落实专项资金。 (四)落实职介补贴,保证免费服务。各市、州要根据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要求,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主动与财政等有关部门协调,建立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免费职业介绍补贴机制。各地公共职介结构要提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切实保证春节后对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五)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1、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及公共职介机构要在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等地向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免费发放宣传材料。同时在进城务工求职农村劳动者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设置公益广告牌,引导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到合法的职介机构求职择业。 2、通过报纸、杂志、网站、电视、广播等媒体,集中宣传“春风行动”内容和成效。宣传重点包括:各级政府关于改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进城求职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承诺和措施;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诚信服务的典型事例;对以职介为名的诈骗活动、非法职业中介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3、对部分劳动力输入城市开展企业春季民工需求状况抽样调查,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用工需求状况,为进城求职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信息引导。 (六)做好统计工作,及时上报情况。各市、州要于2007年1月10日前将“春风行动”工作方案和推荐的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我厅。4月7日前将“春风行动”实施情况总结和统计表(附表2)报我厅。
附表1
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情况统计表
附表2
春风行动实施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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