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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
| (日期:2007-10-28 11:18:18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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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劳社函〔2007〕100号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就业服务局(促进中心): 今年是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关键一年,也是劳动保障部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工作建设(以下简称“新三化”建设)的最后一年,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社会化专业化工作三化(2005—2007年)计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04〕15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4季度,省上将组织各市、州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联合检查评估组,对各地就业服务“新三化”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现就检查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劳动保障局就业处(科)、就业服务机构要组织抽调有关人员,先期开展“新三化”建设评估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评估报告和结果报送省就业促进中心。 二、省厅于4季度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三化”建设检查评估工作,由厅就业处、省就业促进中心负责人分别带队,采取异地交叉办法互相检查评比,分组名单另行通知。检查结束后,形成全省评估报告,上报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 三、各市、州劳动保障局及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甘肃省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评估标准》,认真开展检查评估。联系人:戚发勇、张荐 联系电话(传真):(0931)8440863、8440120 电子信箱:zhangjianlwpq@163.com
二00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
甘肃省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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