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劳社发〔2007〕201号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7〕238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两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为2008年“两法”的正式施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经研究,定于2007年12月在全省组织开展“两法”宣传月活动。现印发活动方案,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要高度重视“两法”宣传月活动,精心组织,成立“两法”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将这次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实施“两法”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通过撰写专题文章、创办“两法”专刊、答记者问等多种形式,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亲自参与,营造声势和氛围,强化宣传工作力度。 二、讲求实效。要积极协调宣传、司法、工会等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街道、社区、乡镇和企业,做好“两法”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要侧重解答宣讲需要明确的认识问题和劳动者关心的热点问题,答疑解惑,力求法律入户,宣传到人。 三、认真做好总结上报工作。“两法”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市州要及时认真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2007年12月10日前和2008年1月20日前上报我厅。 联系人:张 荐 电话(传真):(0931)8440120 电子信箱:zhangjianlwpq@163.com
附件:全省《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全省《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认真做好“两法”的宣传工作,按照劳动保障部的安排部署,经研究,于2007年12月1日至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两法”宣传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促进就业再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题,充分发挥宣传、司法、工会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开展多层次、广覆盖、深入持久的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两法”的良好氛围,把两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扩大就业,依法用工,促进创业,共创和谐。 三、活动用语 《劳动合同法》公益宣传用语:1、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保护神。2、劳动创造生活,法律保护你我。3、劳动要实实在在,合同要明明白白。4、少签一份合同,多付一倍工资。5、对劳动者的尊重,从劳动合同开始。6、劳动最光荣 侵权法不容。7、劳动需保障,合同来护航。8、劳动有合同,权益有保障。9、做合法用工者,做明白劳动人。10、劳动是生存之本,合同是维权之基。 《就业促进法》公益宣传用语:1、《就业促进法》是民生之法,民生重法。2、就业是民生之本。3、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4、以创业带动就业。5、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6、树立正确择业观念,自主创业光荣。7、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8、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歧视。9、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完善人力资源市场。10、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增强就业创业能力。 以上用语各市州宣传必用,也可自定一些公益宣传用语。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学习培训工作。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省上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开展专题讲座、撰写专题学习文章和心得体会、开辟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两法”的学习培训宣传工作,使广大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两法”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两法”,准确掌握“两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主动工作的意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组织做好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和企业及有关单位“两法”的培训工作。省厅编印 “两法”培训教材和知识问答,作为各地开展学习培训宣传的必用材料。 (二)做好咨询解答工作。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现场咨询、在线访谈、答记者问、组织宣讲团、上门宣讲等形式,深入街道、社区和企业,大力宣传“两法”的基本内容、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和原则以及两法公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宣传政府部门、工会、企业、劳动者在促进就业再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解答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让广大劳动者真正了解和把握“两法”给他们的带来的好处,营造和谐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要做好对用人单位的宣传工作,引导企业正确理解和解读“两法”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依法用工、守法诚信的自觉性,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送法规、送信息、送服务和落实劳动保障政策(简称“三送一落实”) 活动。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单位、机关、乡镇、社区、学校,广泛开展“三送一落实”活动,全面、准确地把“两法”基本知识送到社会各方面的手中,使之真正为广大群众所掌握。 1、送法规。将“两法”单行本、知识问答等宣传材料免费发放到劳动者手中,特别是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手中。将 “两法”宣传提纲、领导讲话等编印成宣传册,免费发放。各市州要在劳动力市场服务大厅、劳务派遣机构等场所和发放农民工资时免费赠送“两法”宣传资料。 2、送信息。在送法规的同时通过公告栏、新闻媒体、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发布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就业岗位信息。各地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在举办劳动力洽谈会和招聘会时将就业信息与就业法规一并赠送。特别是要为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和就业法规信息。依托技校、培训机构、鉴定机构等确定一批技能项目,向参加技能培训的人员送技能培训项目和信息,同时送“两法”宣传册。 3、送服务。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确定具体服务内容,发放“两个”宣传材料。 4、落实劳动保障政策。各市州要在开展“三送”的同时,对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农民工工资等政策进行检查,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帮助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政策。 (四)认真举办“两法”电视知识大赛。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企业联合会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知识电视大赛的通知》(甘劳社发〔2007〕166号)精神,把这次竞赛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两法”的重要工作和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好“两法”知识大赛活动。 四、强化宣传工作 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撰写宣传稿件,联系新闻单位开办“两法”宣传专栏,刊登当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的文章。联系电视台开办“两法”系列报道专栏。宣传“两法”的内容、贯彻实施的典型事迹和经验等。联系采访报道有关部门领导重视支持就业促进工作和实施“两法”的新闻。同时,针对不同人群的需求,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各种媒介,运用手机短信、宣传栏、户外广告等贴近百姓、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全面宣传“两法”基本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普法宣传格局,推动“两法”宣传工作的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两法”的贯彻实施创造条件。 五、活动安排 宣传月活动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11月下旬)。省厅成立“两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省厅的安排部署和本方案的要求,成立“两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两法”宣传活动方案,明确开展各项活动的具体时间、内容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省上将确定举行全省“两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主会场设在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主会场启动仪式由兰州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安排,省上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主会场启动仪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他市州设立分会场,与主会场同时启动2007年“两法”宣传月活动。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的原则,把本通知部署的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并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旬报。省厅将对各地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总结阶段(12月底至2008年1月20日前)。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要对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制定推动“两法”贯彻实施的措施,并将宣传月活动的总结于2008年1月20日前书面报送省厅。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劳动保障事业的一件大事,对于促进就业再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按照省委提出的“四抓三支撑”的工作总体发展思路要求,把“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作为关心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和和谐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精心组织,积极推动,务求实效。 (二)统筹协调。“两法”宣传月活动内容多、覆盖广、要求高。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细致的计划和方案,明确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具体任务,靠实责任人,做到宣传的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要进一步加强与宣传、司法、工会等有关部门和组织的协调沟通,充分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协调推进“两法”宣传月的各项活动,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三)督促检查。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督促检查“两法”宣传月活动情况。不仅要检查开展宣传的时间、宣传的次数、参加的人数,更重要的是检查开展活动取得的实效。同时,省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开展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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