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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迅速展开
(日期:2007-07-12 10:44:11   来源:)
 
 

         7月4日,金昌市召开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议对全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标志着全市专项行动全面展开。全市专项行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原则进行,从劳动保障、公安、监察、民政、国土资源、卫生、工商、安监、工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选派抽调30多名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筑企业、矿山企业、工商企业、文化娱乐行业、交通运输行业、党政事业单位等7个劳动用工检查组,由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领导担任组长,以建筑施工企业、小矿山、小砖窑、小煤窑、石灰窑、餐饮服务、商品零售及小作坊等用工单位为重点范围,实施大规模联合执法检查,集中力量对全市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拉网式”的排查。主要检查用工单位工商登记、税务登记、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资质情况;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招用渠道等用工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等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情况。重点对非法用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认真查实、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形成各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多管齐下、打防并举的工作格局。
         为确保这次专项行动彻底全面,不漏一户,不留死角,取得实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了市劳动保障局和市公安局两部举报投诉和监督电话,认真受理和及时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同时,建立了严格的责任机制,各检查组组长所在单位是这次专项行动的责任单位,也是主要负责人,各检查组将任务分解细化,具体落实到人。实行责任追踪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在检查表上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检查组负责人同时签字,建立台账,存档备案,今后一旦发现问题,要追查责任人的责任。对因领导和工作不力,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职守的,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