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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行动 精心组织 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日期:2007-07-18 10:8:28   来源:)
 
 

甘肃省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
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侵害农民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问题,专门下发了《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28号),国务院召开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这项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甘肃省委、省政府对此次专项行动高度重视,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制订实施方案,全面展开了检查活动。
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全省14个市州全部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出台了本地区工作方案。据统计,截至7月12日,全省已抽调992人参加专项行动,其中劳动保障部门450人,公安部门120人,监察部门50人,民政部门54人,国土资源部门60人,卫生部门44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45人,安全监管部门59人,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48人,司法行政部门62人;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8万份,开展法律咨询280次。目前,我省已全面展开实地检查,共检查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和小作坊624户,涉及劳动者12800人,其中证照齐全608户,涉及劳动者12000人;证照不全16户,涉及劳动者800人;对发现的违法案件责令改正236件,补签劳动合同7288人,补发劳动者工资68人、补发金额40.8万人,督促办理社会保险6238人,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5户小砖窑给予了警告处理。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对此次专项行动高度重视。6月27日,分管劳动保障工作的副省长石军同志和省劳动保障、公安、监察、国土资源、卫生、民政、工商、安监和省工会的负责人参加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结束后石军副省长立即主持召开了全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这次专项行动责任重大,涉及的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采取上下联动的办法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有针对性的建立和完善制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要快、要准、要狠,要一个不漏,不能因为任何一个部门或个人耽误专项行动,使专项行动务求取得令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同时,确定劳动保障部门为牵头单位,还将省司法厅列入此次专项行动成员单位,为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困难的农民工和未成年人及时提供援助。7月1日,省政府成立了由石军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周强、省劳动保障厅厅长李峰任副组长,省公安、监察、司法、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卫生、民政、工商、安监和省总工会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甘肃省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具体承办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7月2日,经省政府同意,又召开了全省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全省专项行动,省劳动保障、公安、国土资源、工商和总工会厅的负责人分别就本系统搞好专项行动作了专题发言,要求本部门加快工作节奏,协调配合,迅速、全面展开专项行动。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全部设立了分会场。
         (二)制定实施方案。6月27日,接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28号)后,省劳动保障厅等十部门向省政府上报了《甘肃省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前一阶段开展劳动用工检查活动发现的问题,把小建筑和非法中介机构也列为排查重点、对各部门责任的进行了详细分解、对执法检查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方式和要求。7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省劳动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07]65号)。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甘政办发电[2007]65号通知和7月2日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迅速行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了本地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金昌市在专项行动方案中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原则,从有关部门和单位选派抽调30多名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筑企业、矿山企业、工商企业、文化娱乐行业、交通运输行业、党政事业单位等7个劳动用工检查组,由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领导担任组长,以建筑施工企业、小矿山、小砖窑、小煤窑、石灰窑、餐饮服务、商品零售及小作坊等用工单位为重点范围,集中力量对全市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实施大规模联合执法检查。为确保专项行动的效果,还建立了严格的责任机制,各检查组组长所在单位是这次专项行动的责任单位,也是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踪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在检查表上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检查组负责人同时签字,建立台账,存档备案,今后一旦发现问题,要追查责任人的责任。
         (三)切实负起牵头部门责任
         省政府确定劳动保障部门作为这次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后,省厅明确要求各地,要把专项行动作为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第一位的工作来抓紧抓好,并对专项行动的调度、指导,进度的统筹安排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编辑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印发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市州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通报、交流工作经验、反映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目前,已编发3期。而且为了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专项行动的情况,在甘肃省劳动保障网开辟了专项行动二级栏目,及时发布专项行动的各类消息。7月11日,省厅派出6个督查组对上半年各地劳动保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和当前劳动保障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把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列为重要内容。同时,召开成员单位第一次联席会议,通报了1-10日全省工作进展情况,研究了专项行动的督查事宜,会议决定成员单位组成5个督查组,于7月24日-8月3日分赴各地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