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全国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北京召开了各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座谈会,全国31个省市50多人参加了会议、汇报了本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国家工商总局、监察部、国家安监局、全国总工会分别就本系统专项行动的情况发了言,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劳动保障部法制司司长闫宝卿同志代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闫宝卿司长讲话通报了各地开展专项行动的部署和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从劳动保障部掌握的情况看,各地区对开展专项行动给予了高度重视,按照国办发明电28号文件和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转发通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了积极动员和部署。北京、陕西、贵州等地的执法检查工作已初见成效。对下一步深入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提出了4点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劳动保障部门作为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从大局出发,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劳动保障部门内部要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关系、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经办等部门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共同做好专项行动工作。 (二)突出重点,明确检查任务。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要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全面排查,力争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二是严肃处理。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三是做好善后安置工作。对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要依法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于业主无力支付的,由政府垫付,确保他们安全顺利返乡。四是对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甚至充当黑势力“保护伞”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要按照法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加强协调,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一是要集中力量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各部门既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又要注意加强协作配合,联合行动,优势互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要紧密联系,信息共享。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通过建立情况通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保证信息沟通顺畅,定期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对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共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四)标本兼治,加强对长效治理机制的研究。一是集中力量解决乡村“四小”企业损害职工权益的突出问题。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一批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一批无照经营的用工单位和个人,整顿规范一批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的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报有关情况,9部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简报》、《旬报》、《专报》等形式,反映专项行动的进展和取得的成果。二是加强对乡村“四小”企业的综合治理,建立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 我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志勋同志参加了会议,汇报了我省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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