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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展开整治非法用工 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日期:2007-07-18 10:15:34   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劳动保障部等9部委《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国办发明电〔2007〕28号)和全国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7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省劳动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65号)。7月2日,经省政府同意,紧接着召开了全省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石军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周强主持会议,省劳动保障厅厅长李峰、副厅长李志勋和省委宣传部、省公安、监察、民政、国土资源、卫生、工商、安监、司法厅和省总工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劳动保障厅厅长李峰和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和省总工会的负责人也在会议上讲话。
         石军副省长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主动,务必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二是要抓紧制定行动方案。由劳动保障厅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抓紧研究制定全省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三是要坚持齐抓共管。要树立“一盘棋”思想,采取上下联动的办法,共同抓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有针对性的建立和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由10个部门参加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各部门要明确专门处室、专门人员办理这件事。总之,这次专项行动要快、要准、要狠,要一个不漏,下决心抓紧抓好。
         李峰厅长就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开展专项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靠实工作责任。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扎扎实实地开展专项行动。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的第一位工作来抓,切实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二是要彻底全面排查,突出整治重点。劳动保障部门的主要任务是:检查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包括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招用渠道等;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要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全面排查。抽调人员,集中力量,充实检查队伍,发挥乡村基层组织的力量,对辖区内所有生产单位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留死角。(二)严肃处理。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非法用工、违法使用童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进行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对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故意伤害等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打击。(三)善后安置。及时督促企业清算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补签劳动合同,补缴社会保险费,改善生产环境,落实好经济补偿。三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向政府领导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形成各部门既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要紧密联系,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四是要加强宣传,把握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重点抓好基层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争取广大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五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监察能力。要进扩大执法监察覆盖范围,特别要加强对乡镇、村办企业用工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大有组织输出力度,充分发挥驻外劳务工作机构的作用,切实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厅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