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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持四个到位
(日期:2007-08-03 15:0:4 来源:)
6月中旬山西黑砖窑事件曝光后,我市高度重视,组织劳动保障、公安等相关10部门统一行动,从6月下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止7月28日,全市共组建专门检查组8个,出动检查人员299人次,检查用人单位325户,其中证照齐全的257户,涉及乡村小砖窑118户、小煤矿15户、小矿山15户、小作坊63户、其他用人单位46户,证照不全68户(含1户无证采矿单位)。查处违反劳动保障、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等法律规定行为170件,其中乡村小砖窑85件、小作坊58件、小煤矿小矿山各5件、其他用人单位17件。目前全市尚未发现涉嫌用人单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
具体工作重点抓了四个到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到位。省上电视电话会议后,市政府立即进行专题研究,及时传达中央、省上精神,安排部署我市专项行动。并批转了10部门联合提出的《平凉市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贯彻意见》(平政办发电〔2007〕97号)。同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省上安排部署之前,早动手、早安排,在6月22日召开的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暨劳务工作会议上,分管副市长对规范劳动用工专项监察做了专门部署。6月30日,市劳动保障局在《平凉日报》等新闻媒体公告中提醒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并公布了市、县(区)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二是十部门密切协作,协调配合到位。20天来,10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有力的保障了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整体工作;执法监察大队主动出击,对县(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依法从速处理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违法案件。三是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拉网式排查到位。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专项行动负总责,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市、县(区)检查组主动深入用人单位,将主动检查、受理举报投诉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力争做到“排查彻底,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逐个处理。乡镇、村等基层组织也积极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区域内“五小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情况,发现有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及时上报,并协助做好查处等相关工作。全市七县(区)全部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机构,乡镇、村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初步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统一作战的工作格局,到8月底我市专项行动将按省上要求覆盖所有“五小企业”。四是加强舆论宣传,监督整改到位。充分利用宣传车巡回宣讲、现场政策咨询、集中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维权和打击非法用工专项宣传教育活动16次,开展法律咨询58次,散发宣传资料5950份,提高了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了用人单位合法用工的自觉性;编印工作简报4期,总结推广有效作法和成功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打造互动平台。在坚持宣传正面典型的同时,加大力度曝光反面事例,同时还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建立回访制度,确保了专项行动不走过场,扎实有效。
我市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工作进展不平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到位、劳动者维权意识不强等。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将继续在深化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等方面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