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下旬,省政府督查组通过实地抽查,认为我市整治活动领导高度重视,有很强的政治敏锐性;工作超前部署,作出反应迅速;基础工作扎实,普法宣传到位;工作机制健全,成效显著。同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了四点要求:一要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建立起针对各行业使用的劳动合同。二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三要高度重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加强基础建设。四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非法用工反弹。 8月份以来,我们针对省政府督查组的要求,主要抓了以下四项工作。一是8月7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集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县(区)劳动保障局局长召开全市专项行动工作汇报会,通报了全市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省政府督查组的检查情况,市劳动保障局长杨维周传达了全国、全省专项行动座谈会议精神,并按照省政府督查组提出的四个要求,对下一步工作做了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得到进一步深入。二是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通知》(平政办发[2007]98号),将社会保险参保率、合同签订率纳入年终考核。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以这次全国专项打击统一行动为契机,在全市上下开展以打击非法用工为切入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劳动合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为重点内容的劳动保障执法监察统一行动。经统计,全市1235户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签订劳动合同78578人。其中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8.8%,集体企业签订率87%,非公有制企业签订率75%。查处累计拖欠职工工资企业41户、323万元,涉及职工1762名。目前已为1333名职工清欠工资250万元。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5起,结案25起,结案率100%,案外调解9起。三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分解细化的工作目标任务逐项抓落实。进一步扩大检查覆盖面,抓重点行业和企业,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专项检查活动提高到讲政治的高度,责任到领导、到部门、到个人。对检查过的用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好检查台帐,做到责任清、底子明,真正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留死角。8月份以来,全市检查用工单位429户,全部建立了检查台帐,严格执行了签字负责制。灵台县专项检查组组织乡村有关领导、派出所、工商所负责人深入13个边远乡镇的32个砖厂,先易后难,分类摸底,边查边改,保证边远地区不留死角。四是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合法用工的舆论氛围。采取电视广播、广场大屏、集中办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用人单位合法用工的自觉性。市劳动保障局就业训练指导中心拟对市直用人单位经理集中进行轮训,目前正在实施中。庄浪县在县委党校举办了两期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班,对100多名企业的厂长(经理)及劳资人员进行了《劳动法》、《劳动监察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者合法用工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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