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甘肃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精神,积极实施 “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和煤矿、建筑施工、有色、冶金和危险化学品生产、流通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建设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国防科工办、省总工会,于5月25日召开了省级联席会议。现将联席会议纪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 贯彻国务院5号文件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省级联席会议纪要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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