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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07-07-08 19:29:41   来源:)
 
 

甘劳社发〔2004〕98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统筹地区要抓住当前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利时机,积极制定工作计划,  把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今年工伤保险启动实施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各统筹地区要对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摸清当地农民工的基本情况,结合当地实际,  制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办法。
         三、各统筹地区要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农民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加大对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宣传和督促检查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咨询服务,促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