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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日期:2007-04-09 16:31:59   来源:)
 
 

甘劳社发[2006]131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劳动保障局,兰州铁路局社保处,甘肃省电力公司、长庆石油勘探局社保中心: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劳社部发[2006]23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略)


二00六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