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由管理、技术(干部)岗位调整到生产操作(工人)岗位上的女职工必须在该岗位上实际工作满3周年以上,方可按女工人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
2、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实行企业职工退休公示制度的补充通知》(甘劳社函[2002]30号)的规定,实行女职工转岗报告制度。
3、申报退休审批时,各单位除需要报送拟退休女职工转岗人员的转岗档案材料(转岗手续、经鉴征的劳动合同变更书)外,还需要如实提供女职工在实际岗位上工作的原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