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以稳定就业岗位、提高就业质量为目标,积极采取工作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就业服务,就业再就业工作进展顺利。1—8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8440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304人,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070人,分别完成年计划任务的129.8%、143.7%和97.3%,城镇登记业率控制在3.08%。一是多渠道安置就业。以劳动密集型产业、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为主要载体,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容量;围绕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等领域,大力开发保安、保绿、保洁、城市综治、交通协管等公益性就业岗位;进一步挖掘社区就业潜力,重点开发面向社区居民生活服务的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等岗位,安置大龄困难人员再就业。截至8月底,全市累计开发就业岗位2.96万个,其中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1218个。二是认真落实扶持政策。及时为符合规定的下岗失业人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加强工作协调,加大督查力度,全面落实税费减免、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各项政策;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及时协调拨付,充分发挥就业再就业资金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1—8月,共为2159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了《再就业优惠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基金948万元,其中当年新增83万元,为121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贷款230万元。三是做好就业服务工作。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社保关系接续等就业服务;组织开展了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技能、送温暖”为主要内容的再就业援助活动;坚持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就业援助制度,建立了以预警预报、申报登记、入户调查、动态管理、帮扶援助为核心的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共安置新增零就业家庭245户的267人就业,实现了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在3个月内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的工作目标。 (酒泉市劳动保障局 马旭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