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卫)
随着我国甲型H1N1流感役情大规模的迅速蔓延,我省采取相应措施,对甲流患者就医报销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并积极主动为参保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一、患者医疗费用优先报销。对感染了甲型H1N1流感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优先就诊,优先报销。有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开辟绿色通道,方便重症、危重流感患者及时就诊,以免贻误病情。 二、扩大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除《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规定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外,对甲型H1N1流感患者使用药品目录外中成药及院内中药制剂,统筹基金按乙类药品给予报销。 三、及时结算参保患者医疗费用。对参保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缩短结算周期,与医疗机构及时结算,保证救治工作顺利进行。对集中收治流感住院患者的医疗机构或收治重症、危重流感住院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可以预付部分救治所需费用,支持医疗机构做好救治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开展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工作。对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参保人员,要保证其个人帐户资金及时支付。对于尚未参保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大扩面力度,动员其参保并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对个人负担较重的参保患者,要做好与医疗救助的衔接。 四、简化程序,为参保患者和医疗机构提供方便。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主动了解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和医疗机构的需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畅通沟通渠道,尽量避免人群聚集,为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和医疗机构提供安全、便捷、高效、周到的服务。要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提供便捷的结算服务。 五、加强医疗保险管理,动态监测基金使用情况。在保证参保患者救治工作的同时,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支出,减少浪费,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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